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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泉州晚报
2022-08-22 15:11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政策落实,今年泉州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近期市财政下达专项资金765万元,补助标准相较往年进一步提高。

泉州自2016年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主管进镇、支管进村、管网达组、龙头入户”标准,分阶段分步骤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以县城区为核心、建制镇为中心、渐次辐射村组,逐步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2016年以来,泉州市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市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6339万元,争取省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资金7209.4万元。2021年,泉市印发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在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分档支持政策基础上,建立市级财政激励机制。2021年起至2025年,每年从市水利部门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作为农村供水保障资金,统筹用于边远山区、偏远角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补助及绩效考核奖补资金,着力解决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偏低和集中供水率不高、管护工作薄弱问题。

今年,泉州持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受益人口2.5万人,完成投资20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资金49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508万元。近期,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765万元,按水源工程、消毒净化、管网设施三项建设内容,实施一项、两项、三项分别补助200元/人、250元/人和300元/人,补助标准较往年提高50元/人。(泉州晚报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余晓军 黄惠宁)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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