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泉州市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生活质量迈向更高台阶。根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8元,同比增长5.1%,收入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居全省第二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081元。
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94元,同比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15元,同比增长6.2%,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高1.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14∶1缩小至2.10∶1。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961元,同比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57.0%,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2%。此外,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680元,同比增长3.7%;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01元,同比增长6.4%;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846元,同比增长7.7%。
泉州市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320元,同比增长4.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065元,同比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514元,同比增长5.5%。从消费构成来看,八类消费全面增长。
居民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消费需求增加,消费结构逐步优化。生存型消费(食品烟酒、衣着、居住)占比为64.5%,比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发展型消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占比为25.9%,比上年同期上升0.7个百分点,改善型消费(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生活用品和服务)占比为9.6%,比上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泉州晚报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张林秋 黄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