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23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从利用外资水平、产业链全球延伸、港澳经贸合作、消费领域短板、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及电子商务发展六个方面,发布19条具体措施,最高奖励1000万元。以“硬核”政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一步推动全市商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获悉,多项政策均是“真金白银”的支持。在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支持“大招商、招大商”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且为全市实际使用外资做出贡献的项目,按年实际到资金额1%给予奖励,其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境内再投资泉州市制造业领域且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按年实际到资金额再叠加给予0.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外资并购泉州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泉州市且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项目,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来泉设立综合性总部及营运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的项目,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项目,均按年实际到资金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政策还立足支持产业链全球延伸,推进市场多元化。支持产业外向型程度高、与海外国家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协作基础好的县(市、区)或园区建设“两国双园”,对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项目,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开展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鼓励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能源资源开发业企业稳妥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制造和能源资源基地,在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产业链供应链。对2023年实际投资额达到20万美元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对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及 RCEP成员国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6%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在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方面,为加快培育支持电商平台经济发展。政策对当年度交易额达到8000万元的电商平台(包含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站等),按照不超过平台当年度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当年度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或企业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亿元的限上电商企业,增幅为20%(含)—30%(不含)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增幅达到30%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支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一项,则根据商企当年度报关单量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开展国际快件、跨境电商业务的国际快件中心或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同时。鼓励支持建设公共海外仓及引进推广独立站服务。对仓储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年发货单量达到20万单或年发货吨数达到2400吨、服务泉州市企业达到20家的公共海外仓,给予单个海外仓最高3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90万元补助。
此外,在助推港澳经贸合作发展方面。政策除继续深化“品牌泉州香江行系列活动”外,还支持优势产能企业携手港澳“并船出海”。在消费领域方面,则支持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商贸企业培优扶强以及支持降低冷库企业运营成本。对进一步提升“菜篮子工程”建设方面,从“菜篮子基地”优化、基地生鲜配送项目、生鲜便利店项目以及生猪活体储备制度等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记者 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