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2023年7月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7月份,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环比持平。
监测数据显示,7月份,全市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68~2.29,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降序排名,依次为:德化县、永春县、安溪县、石狮市、晋江市(并列第4)、南安市(并列第4)、泉州台商投资区(并列第4)、泉港区、惠安县(并列第8)、丰泽区、洛江区、鲤城区、泉州开发区(并列第12)。
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2023年7月,按有关要求对全市主要流域14个国控断面和25个省控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结果表明,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17个,Ⅲ类水质断面19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9%。全市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德化第二水厂国宝溪取水口水源地水质达Ⅰ类标准;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安溪水厂晋江西溪吾都取水口两处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泉州晚报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