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泉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泉州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近年来,泉州市公安机关锚定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方向,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核心,以构建全域化市县一体、全可控多元网格、全感知防范止发、全息化数据融合“四全”现代警务机制为牵引,全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全省做到“五个率先”,即率先提格推进创建活动、率先纳入党政重点工程、率先建成实战应用平台、率先推行岸海一体防控、率先打造群防群治品牌。
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以及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海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泉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方面的话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2023年11月21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命名泉州市等59个城市(直辖市辖区)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参选城市共389个)。“示范城市”是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公布的首批46个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之一,是对一个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成果的最高褒奖。(泉州晚报记者廖培煌 陈起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