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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餐饮油烟问题
东南早报
2024-05-17 15:02

泉州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整治餐饮油烟问题

超标排放油烟 最高可罚5万元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凡违规超标排放的餐馆,按规定可处以最高五万元罚款……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城管局获悉,由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餐饮油烟污染的专题整治,整治时间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依据法律、地方法规和属地政府职责分工,聚焦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整治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在属地政府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等,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属地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或相关职能部门(下称“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指导提醒建设单位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单体建筑平面图上标注;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大普法宣传与合规指导力度。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有关负责人称,从5月起,每月22日各级各参与部门会将工作进展、重点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发布情况汇总至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再由同级生态环境局牵头向同级纪委监委报送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双台账”。

立即走访

楼下餐馆一炒菜,油烟直往楼上飘

餐馆花数万元接管 实现高空达标排放

昨天会后,检查组根据市民的举报线索立即赶赴丰泽区、鲤城区,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场所进行回访,查看整改情况。

去年11月29日,有市民举报,称鲤城区新门街蔬菜公司内扩建的餐厅油烟扰民,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当天下午,鲤城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合调查,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餐饮店立即整改,7天内整改完毕。整改内容包括:做好废油收集、使用油水分离器及调整油烟管道排放口。

昨天下午,检查组来到该餐饮场所二楼厨房。一执法人员介绍,通过重新布管,已实现高空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这个扰民问题。随后检查组来到一楼查看餐馆的高空排烟设施。

“从二楼开始引烟,送至一楼处理,再到用管道送到高空实现达标排放,管道总长度超过30米,整个改造花了好几万元。”餐饮店老板介绍,为了降低噪声影响,他在机器处理部位全部包裹上厚厚的海绵层,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要求,今后辖区职能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督促该餐饮店常态化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和管道进行清洗,保持油水分离器的正常使用,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林福龙)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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