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省级示范村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将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配套资金4947.01万元,用于补助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重点支持第一批)。
此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配套资金,涵盖洛江、泉港、石狮、晋江等10个县(市、区),平均每个示范村扶持项目不少于3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着力构建特色产业新优势,打造乡村生态新风貌,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健全乡村善治新机制,迈出共同富裕新步伐,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深化“串点连线成片”示范建设,开展示范村梯次创建、示范线整合提升、示范镇整镇推进、示范片区融合发展等“四大行动”,打造“县强、镇兴、村富”的城乡融合发展泉州样板。目前,全市有13个乡镇、146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名单。(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范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