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发布公告,为了整合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工作部署,从7月25日起停止二大队和三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业务办理工作。
这两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分别位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鲤城区常泰街道江南大街1399号)和三大队(南惠高速泉州北收费站旁)。需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可就近前往一大队(洛江区安达路7号)、四大队(晋石高速晋江南收费站旁)、五大队(甬莞高速安溪收费站旁)、六大队(秀永高速永春东收费站旁)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办理,或通过“交管12123”平台在线进行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处理交通违法,须由驾驶违法车辆的驾驶人本人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办理。(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