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消息: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工作部署,10月泉州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并从7月开始补发,此次调整人均增加5.41%。
据悉,这是泉州市继今年1月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后又一次调整提高,实现一年两调。两次调整人均累计增加11.44%,惠及我市111.29万名老年人,惠及人数为全省最多。其中,泉州台商投资区已于本月中旬在全省率先完成待遇标准的调整以及补发数据的生成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新标准的发放以及补发工作。
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今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决策,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国庆节前,泉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先谋快动,积极做好资金测算、资格认证和相关参数审核确认等各项准备工作;国庆节后,省、市、县三级联动,迅速组织经办力量,利用周末加班加点,10月13日泉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以及补发数据的生成工作。
近年来,泉州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积极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扎实推广手机端微信和支付宝的“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探索社银一体化建设合作新模式,推动日常业务与金融服务进一步融合,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多元服务,让便民服务从“窗口”走进群众“心口”。(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陈超凡 黄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