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市总工会继续开展“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活动年,只要符合条件的非泉州籍在泉务工人员,可申领50元至500元不等的返程交通费补助。
记者获悉,今年按照返泉地点远近和交通便利情况,福建省内共3档,补助50元至150元;福建省外共5档,补助200元至500元。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低于对应档次最高标准,按实际发生的票面费用予以补助。活动期间,每人只可申领一次交通费补助。
据了解,本次活动参加对象为非泉州籍的在泉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非泉州户口(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会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泉州市的基层工会,且职工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泉州工会缴交工会经费;个人信息已被采集或录入至全市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库中;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车、高铁动车、汽车、飞机、轮船等)从户口所在地或探亲地返泉来泉的。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2025年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泉工e家”微信服务号“幸福返泉”专栏在线申领。(东南早报记者龚翠玲 通讯员朱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