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为1.95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8.41%。
目前我市地下水的实际取水量占可开采量的30%左右,工业用水占了较大比例。
作为地下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我市温泉的取水量达到80多万立方米。
我市有5家矿泉水企业使用地下水进行生产,每年地下水取水量不超过10万立方米。
此外,一些边远地区的家庭取用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也占了一定比例。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 通讯员 沈盛湘)地下水的无序、过量开采,会造成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灾难性后果。近日,市水利局和市国土房产局联合制定《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和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意见》,使厦门成为全省率先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的城市。市民如果在禁采区发现地下水取水行为,可以拨打水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5766897反映,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开采量:逐年降低防止过度开采
根据《2014年厦门市水资源公报》提供的数据,去年全市地下水源供应量占全市总用水量的5.15%。
我市要加强对地下水开采量的控制,逐年降低开采量。到2020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要控制在33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地热水、矿泉水)。
《工作意见》还提出,我市将根据全市地下水蕴藏分布及水质调查成果,划定地下水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地。
禁采区:高铁线路和机场附近
为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及由此引发的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我市划定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机场管理范围被划为地下水禁采区。
这是为了保护高速铁路和机场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在这个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现有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有效期到期后一律封闭或停止使用。
限采区:岛内和岛外城区
自来水管网实现全覆盖的思明区、湖里区,以及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城市建成区划为地下水限采区。
在这个区域,除对水温、水质有特殊要求地下水外,不再批准抽取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批准的地热水、矿泉水取水工程应当核定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对已批准的地下水为自备水源的取水户,逐年核减许可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