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老陈因病去世。他可能怎么都没想到,他去世头七那天,他的妻子李玉和大儿子陈熙因为房子产生纠纷,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争房大战。
照顾病人 产生矛盾
李玉和陈熙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老陈的原配妻子去世多年,陈熙和他的妹妹陈妍正是老陈与原配所生。1993年,李玉和丧偶多年的老陈相遇、相恋,并同居。2000年,两人才领证结婚。2004年,老陈和李玉的儿子陈亭出生,一家人住在环岛路附近的一套房子里。成婚后的陈熙则搬了出去。
在老陈去世前,这一家人的关系虽然谈不上非常亲密,但是还算和睦。逢年过节或者家人生日,陈熙会带着老婆、孩子到父亲家吃饭。
2013年,老陈检查出患有癌症。从检查出癌症到老陈去世这段时间,两人就开始出现矛盾。陈熙作为儿子几乎天天到父亲那里照顾,他觉得李玉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我每天下午两点后就去看父亲,而她经常那时候就不见了,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但是对此,李玉却解释,她除了每天4点多出门去接上小学的儿子陈亭回家外,并没有外出。
总之,陈熙认为李玉在照顾父亲方面不够尽心,本就不牢固的亲情出现裂缝。但是在共同为了生病的老陈着想,这些矛盾一直像是定时炸弹一样埋在各自心里。
继承房子 闹上法庭
2014年5月19日,老陈因病去世。从他去世开始,关于他是否留下遗嘱,财产如何分配,特别是这所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李玉说,老陈曾经留下遗嘱,上面说他们住的房子留给她和陈亭母子俩,但是因为没想太多,那份遗嘱就给了陈熙。而陈熙否认这份遗嘱的存在,坚决认为房子共同拥有继承权。双方开始矛盾升级,到了头七那天真正爆发。互相恶语相向,撕破脸面。
李玉说,之后,陈熙经常来他们的住处吵闹。“咒骂、大呼小叫,让我们在里面无法生活,甚至在我们房间门口烧符纸诅咒我们母子俩。”对于李玉的控诉,陈熙有另一种说法。“我们是去提出协商方案,并不是去吵架。”陈熙出示了一份协议方案给导报记者看。上面的方案有四个:一是,李玉母子给他们100万补偿,他和妹妹放弃继承权;二是,他和妹妹给李玉母子110万,李玉母子放弃继承权;三是,用金尚路的房产置换给李玉母子;四是,将房子一分为二,共同继承。“我们很有诚意解决问题,但是她不接受,还四处造谣。”
可对此协议,李玉说,当时他们态度恶劣,“直接把协议摔到我面前,口气相当不好,我当然不愿意接受”。在双方协商不了的情况下,李玉于2014年12月将陈熙兄妹告上法庭。
心有不甘 纠纷再起
打了一年多官司,经过一审和二审,关于房产的纠纷,最终法院将房子判给李玉母子,房子估价160多万,李玉母子必须支付给陈熙兄妹80多万。可对于这个审判结果,双方都不满意。陈熙认为这套房子在环岛路附近,地理位置优越,估价应有200多万,法院照顾到他们孤儿寡母给估少了。而李玉则认为,法院将房子价值平均一分为二,没有考虑到她儿子才11岁,她本人50多岁没什么劳动能力,给予情理上的减免。
不管想法怎样,终审的结果,双方都接受了。李玉从亲友那借到70多万存入法院,加上老陈原本的存款继承部分,凑齐了80多万,这些钱将转给陈熙,以继承那套纠纷房产,目前产权还在办理中。闹到这份上,陈熙也是心有不甘,将原本三室一厅的房子中的两间卧室锁上了,还将房间里所有的电器打开。因为电费都是李玉付的,没有固定收入的她只留下自己卧室的电闸,生活起居多只能在卧室完成。“现在就盼望着房产手续快点办好,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们可以回归正常生活。”
继子再告 各有说法
李玉不想再与陈熙有牵扯的想法暂时还不能实现。前段时间,她收到了法院传票。陈熙将她告上法庭,要她共同支付老陈在医院治疗的医药费8万多元。“陈熙本人经济条件很好,而我已经50多岁了,还没有工作,陈亭才11岁,他告我们完全就是故意为难,他跟我没有血缘关系,但是陈亭是他弟弟,这样做一点都没顾虑到陈亭以后怎么办。”李玉说。
陈熙则认为,既然李玉母子有了父亲的继承权,也应该有相应的义务一起支付父亲的医疗费用。至于对于弟弟陈亭的感情,陈熙坦言,“因为这一系列的纠纷、争吵,仇恨的种子已经在他心里种下,他没办法把我当哥哥,我也没办法以一个哥哥的角度关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