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患无情,预防为先。“119”全国消防日即将到来,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对普通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居家和出行车辆灭火器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推行“以我为主”的消防理念,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前日凌晨4点左右,一辆停在园博苑西大门附近的越野车突然燃烧,引起市民关注。事实上,车辆自燃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遇到险情,拥有足够的自救手段成为关键。然而,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家中配备灭火器的住户极少,有些车辆也存在未配灭火器的现象。
家庭
多数未配备灭火器
记者在新旧小区随机采访了15户居民,发现配备家用灭火器的住户只有2家,有多达13户居民未配灭火器。没配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认为小区消防设备齐全,家里不用专门买;有些认为家里不会发生火灾,家用灭火器完全多余;个别住户甚至从未听说过家用灭火器。
曾女士是外地人,在同安务工。2011年,夫妻俩在梧侣阳光花城买了套房,两年后搬入新居,但一直没买家用灭火器。“房子才100多平方米,并不大,贵重物品也不多,更重要的是,现在孩子还小,要是买来灭火器,怕小孩拿来玩,一不小心可能受伤。”曾女士说。
与曾女士相比,家住振兴小区的纪先生则认为,没有配备家用灭火器的必要。“小区每层楼都配有灭火设备,基本不会发生火灾,完全没必要买。”纪先生非常自信地说,小区虽然老旧,但目前政府正拨款维修,消防设备势必更加完善。
采访中,也有住户从未听说“家用灭火器”。“只知道小区、工厂、酒吧等场所需配备灭火器,家用灭火器还从来没听说过。不过,既然存在,应该能起作用。”住户杨先生说。
与上述住户不同,开心幼儿园的老板和园长康女士、陈女士则对家用灭火器十分推崇。“家里有老人、小孩,为防火灾,家里很早之前就配备了手雷式泡沫灭火器,只要把‘手雷’扔出去,火苗一旦触发引线,泡沫便自动喷出灭火。”陈女士说,因为从事教育工作的缘故,她对消防安全十分重视。
轿车
普遍配有灭火器
同样是这15户居民,在轿车是否配备灭火器的问题上,他们的意见则较为一致,大都认为有必要装备车用灭火器。不过,也有个别居民虽意识到车用灭火器的重要性,但在车中并未配备。
杨先生曾从事涉外酒店行业,对消防知识了解较多,但在车用灭火器方面,他却有些“口头重于行动”。“车子经常换,现在是一部新车,所以没配。”杨先生说。
与杨先生不同,家住莲福广场小区的陈先生十分重视车用灭火器的配备。陈先生家里有两辆车,“妻子开的车买得早,最初没配灭火器,后来经常听说车辆自燃的事情,于是我赶紧给她买了一个,她还责怪我浪费钱。”陈先生说,他不仅在车上配灭火器,车库里也同样配了一个。
另一位车主赵先生认为,灭火器能够起到良好的预防作用。“车子用久了,设备和线路容易老化,自燃的概率高,配一个灭火器,可以在车子冒烟时进行扑救,既能自救,也能救人,作用很大。”
消防部门
鼓励配备家用灭火器
据同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陈去非介绍,今年1月至11月3日,同安区共发生火灾79起,消防队伍共接警798起,其中不乏家庭起火、车辆自燃的险情。“夏天,家中起火的事件集中发生,最近车辆自燃的情况也时常出现,若提前做好预防工作,这一切都可以避免。”
陈去非说,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是普遍做法,但鲜有居民在家中配灭火器。配备家用灭火器是家庭防火的一项重要措施,值得鼓励和提倡。“从专业角度来讲,一场火灾从小火到中火需要5分钟,这5分钟是自救的关键时间,若配有家用灭火器,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扑救能避免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