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男子陈某守候在街头,专找独行女子袭胸。袭胸之后,他还顺手抢走女子的手机。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思明区法院获悉,“袭胸男”陈某因犯抢劫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陈某说,他当天从晋江来到厦门,本来是要来找“小姐”的,后来,因为没有找到“小姐”,他才转向街头女子袭胸。
今年4月13日晚,陈某窜至蔡塘小学附近,见一女子经过,陈某一路尾随。随后,趁女子不备,陈某从背后一手按住女子肩膀,一手伸向女子胸部。女子大声尖叫,陈某被叫声吓跑,但他还顺手抢走了女子的手机。
两天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这已不是陈某第一次袭胸。此前,他在晋江就曾多次采用突然摸胸方式猥亵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