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做个美容项目,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却遭受皮肉之苦。因美容师的失误,酒精洒在顾客的颈部和背部并点燃,烧伤了顾客。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这一纠纷,并对纠纷进行调解,海峡导报记者参与调解过程。
纠纷
陈梅(化名)一年前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会员卡,成为其会员客户。7月初,陈梅到店里,因美容师操作失误,将酒精洒在陈梅的颈部和背部,并不慎点燃,导致陈梅被烧伤。经过诊断,陈梅的颈部有一块大约10cm×1cm的烧伤,医生要求她休息两至三周。美容院工作人员垫付了全部医疗费。“我请了两周病假,还被扣了12天的病假工资。”更让陈梅郁闷的是,烧伤痕迹衣服无法遮挡。陈梅觉得自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很大的伤害,她要求美容院赔偿误工费一万元,精神损失费四万元。
美容院则表示,当时因为陈梅突然抬手拿手机,才导致酒精洒落并点燃,陈梅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陈梅认为美容院推卸责任,并歪曲事实,遂将美容院告上法院,要求美容院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五万元。
调解
法官对案件进行细致了解,并与导报记者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美容院在服务中,因美容师失误导致顾客受伤,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美容院必须依法赔偿相关费用。
对于陈梅来说,其主张误工费较高,而且不能提交扣发工资的证明,因此建议按照实际情况赔偿误工费。同时从鉴定书来看,陈梅伤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建议陈梅酌情降低索赔金额。
在法官和导报记者的调解下,美容院表示除了医药费外,愿意额外赔偿陈梅6000元,陈梅表示同意这一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法官建议,消费者要理性作出美容整形的决定,除了选择正规的美容整形机构,还要警惕举证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