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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进厦门南普陀 因操作失当撞死6岁女童
2015-11-28 08:43
东南快报

男子开车进南普陀托人放行 操作失当撞死6岁女童

▲肇事男子“找关系”进的南普陀(资料图)

在厦门南普陀东山门前通道,一部越野车突然失控冲向人群,一6岁女孩被卷入车底,不幸死亡。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驾驶越野车的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官还向导报记者揭开了男子撞人的经过和幕后的原因。男子当天开车带朋友进南普陀拜佛吃素菜,刚开始车被保安拦住了,但男子联系了南普陀内的工作人员,“找关系”让保安放行车辆。不料,他开车进入通道后又操作失当,最终撞向人群,造成一死一伤。

悲剧:汽车失控撞向6岁女孩

“对不起!我错了!我对不起死者,一定会尽全力赔偿。”近日,肇事司机潘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审时多次向法官表示忏悔。

据悉,遭遇不幸的女孩姓杨,她的父亲是宁德人。事发当天,2015年8月5日中午,小女孩跟着母亲从宁德来厦门旅游,母亲带着她到南普陀游玩。

中午12点半左右,女孩跟着妈妈从南普陀出来。不料,一部越野车突然失控撞了过来,先是冲向大门边上的石狮子。一群游客正站在石狮子旁,吓得急忙躲闪。

随后,车又撞到一名30多岁的女子。紧接着,车撞到了小女孩。车子撞上女孩后,女孩被卷进了车底,越野车右前轮从其臀部碾过,而后车轮又碾过其手臂和胸腔。而且,车并没马上停下来,还是女孩的妈妈上前用力拍打车窗,车子才停了下来。

事故发生后,旁边许多人上前帮忙,一起抬车救人,把女孩从车轮下抱出来,并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女孩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真相:肇事车是“托人”放行

经查,肇事车辆是部广州牌照的现代ix35越野车,司机潘某今年40岁,是厦门一家公司的职员,越野车是潘某朋友的。事发当天,潘某开着朋友的车,打算带人进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南普陀门前的通道原本是禁止外来车辆行驶的,肇事的越野车是如何开进去的?对此,昨天法官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揭开了事件幕后的真相,并解读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原来,潘某刚开始驾车要进南普陀时,被南普陀一位负责任的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车辆不得入内。”

但是,潘某和他车上的朋友自称“有关系”,他们就在车上打电话“找关系”。随后,他们联系了南普陀内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就让保安放行车辆。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放行,竟害了一条人命。潘某开的车被拦下后,他可能只拉了手刹,但忘记挂停车挡。于是,车被放行之后,他一放手刹,脚又踩在油门上,车立即冲了出去。

那一瞬间,潘某操作失当,也慌了手脚,脚没有踩刹车,反而一直踩在油门上,冲向了前方的人群,并最终撞上了女孩。

经法医鉴定,6岁女孩小杨是因胸部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胸部脏器损伤及创伤性血气胸而死亡。

惩罚:司机获刑,放行者被开除

这起事故,除了小女孩不幸丧生外,还有一名31岁的女游客受伤。这名女游客姓徐,她被撞伤后被送往医院。她全身多处皮肤挫裂伤,头部皮肤裂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肇事司机潘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民警。事后,经交警认定,被告人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潘某的家属向被害女孩家属支付了10万多元抢救费和赔偿金,向被害人徐女士支付了5万多元治疗费。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女孩小杨的家人和被撞伤的女游客徐女士已经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潘某赔偿损失。这一民事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另据了解,事发后,肇事司机“找关系”的对象,也就是让保安放行潘某越野车的南普陀工作人员已经因为此事被开除了。

相关新闻:

今年8月5日中午,厦门南普陀寺东门门口,因为一辆不该出现于此的小型普通客车,一名6岁女孩的生命戛然而止。昨日,记者从思明法院获悉,肇事司机潘某近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回顾]

6岁女孩遇车祸惨死

事故发生时,6岁的杨某本是同母亲及其朋友到南普陀寺游玩。中午12时许,她及母亲在南普陀寺东门门口遭遇了飞来横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冲向她和母亲,母亲被撞开,杨某却被卷入车底,先是遭右前轮碾压,后遭右后轮碾压,最终被卡在右后轮下。

事故发生后,现场十余名热心人合力将车抬起,将女孩救出。可不幸的是,送医不久后,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释疑]

车子为何能进南普陀

令人疑惑的是,一般社会车辆并不能进入南普陀寺,潘某的车为何出现在此?一时之间,关于此车,众说纷纭。

在法院调查审理中,此问题的答案浮出水面。潘某称,当其准备将车开入寺内时,被保安拦下了。他便想起了南普陀寺行政类工作人员阿文(化名),两人此前因业务往来而结识。

潘某当即给阿文打了电话,阿文答应了他的请求,交代保安以寺内某处的名义放行。

然而,还没进门,意外发生了。

调查中,阿文作为证人出现。他透露,事故发生后,他就被开除了。

[判刑]

肇事司机获刑1年1月

经查,潘某并非肇事车车主,事发时,车主就在车上。

肇事车为广东牌照,车主为外地人。车主一家来厦游玩,因不熟悉厦门路况,便让朋友潘某当起了司机。事发当天,一车人准备到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法院审理查明,潘某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导致意外发生。据悉,关于操作,潘某前后说法不太一致,庭审时表示记不清楚。其中一说法为下车与保安沟通时,拉起了手刹,但未将挡位挂至停车挡。当其回到车上时,放下手刹,却将本该踩在刹车上的脚踩在了油门上。

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潘某被判交通肇事罪,获有期徒刑1年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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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杨长平)今年8月5日,一越野车失控,在厦门南普陀寺门口撞上两名路人,其中一名六岁女童被卷入车底,众人抬车救人,女童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厦门思明法院通报了案件审理的细节,肇事司机当天开车到南普陀寺吃素食被保安拦住,后联系放行后,在门口误把油门当刹车,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因犯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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