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值得点赞,放生需要科学。当你在路边解救一只乌龟,买下一批鱼或虾,想要放生到大海时,肯定也在思考:它们能放生吗?
民间所说的“放生”,其实就是国家农业部的“增殖放流”。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海洋与渔业管理局渔业管理处了解到,在厦门湾海域,适宜放生的水生生物有22种。
哪些禁止放生?根据农业部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常见禁止放生的水生生物有39种,其中国外外来物种21种,改良物种18种。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民间组织或单位了解科学放生知识,导报记者根据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的增殖放流手册等资料,制作首份放生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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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连续12年放生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厦门海洋与渔业局连续12年,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品种包括鱼、虾、贝等各种水生物,主要有虾种苗、真鲷、黄鳍鲷、黑鲷,珍稀保护类中华鲟、中国鲎等,持续恢复海洋渔业资源。
放生的地点有同安湾海域、厦门西海域等,今年8月,厦金两地联合,在厦金湾海域放生。据了解,放生前海洋渔业部门均会对社会公告,严禁放生期间捕捞,放生后对该水域进行巡查。
目前,已有企业经过向海洋渔业部门报备,自发举行规模性的增殖放流。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