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12日讯(海都记者 兰京)经厦门市政府同意,《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日前(12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
厦门将重点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到2017年,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福建先行市和全国试点城市,基本建成覆盖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70%。
信用信息可一站式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将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独立开发建设“信用厦门”网站,完善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发布、信用异议受理、信用监督等功能,开发移动应用;着力推进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嵌入使用、提供查询认证、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到2020年,将“信用厦门”建成厦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窗口”,成为面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和提供互动服务的统一载体。
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
值得期待的是,厦门将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实行一卡多用,集乘坐公交、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住房公积金、图书借阅、公共自行车、旅游年卡、水电煤气费用缴交、移动支付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市民卡依法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并建立与信用挂钩机制,将市民卡打造成“市民诚信卡”。
信用建设也将运用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化解风险、惠民政策落地等各领域。其中,重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居民养老、医保、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各类惠民补助资金申请等惠民政策领域的失信行为。
将实现厦漳泉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建立个人失信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信用厦门”网和媒体上公布个人的失信信息,强化对个人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推动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建立信用信息快速传递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厦门”网站、新闻媒体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宣传推广诚信企业、好人好事榜。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采取联合奖惩措施,逐步建立联合奖惩实施评估制度。
积极开展与省内其他地市的信用合作,率先实现厦漳泉联合建立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与漳州、泉州联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区域性统一授信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