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集美检察院“校园阳光工作室”的检察官来到集美区某高校,对该校学生杨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40余名与杨某同专业的师生旁听。
2014年年底,厦门市集美区某高校学生杨某与同学外出就餐时,因结账问题与餐馆老板发生争执,杨某一怒之下将餐馆老板打成轻伤,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年初,杨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着宽严相济的精神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成长的考虑,集美检察院最终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了使被不起诉人能卸下思想包袱,顺利回归校园,同时也为其他学生敲响远离犯罪的警钟,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宣读集美检察院对杨某的不起诉决定书,而后结合杨某故意伤害他人一案及近两年辖区大学生犯罪案例,向在场学生进行了守法教育及警示教育。与会学生纷纷表示将会自觉守法,遇事冷静处理,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