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流岚)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离婚官司,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最终判女方得到更多的财产,其中,被男方转移隐藏的部分财产,七成被判给了女方。
法官认为,法院在审理涉嫌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时,如果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合理用途的,应在分割时根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既是对不诚实信用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丈夫:“你偷卖房转移财产”
近日,张先生将妻子凌女士(化名)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闹上法庭的这对夫妻家住海沧区,二人年龄都在40岁左右。据张先生起诉称,2004年,夫妻二人结婚,两年后生了一个儿子。但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经常争吵,甚至与对方的父母亲也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