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交警支队发布公告,作废一批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证书、号牌,并停止或注销一批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57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已经作废。792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125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18071辆机动车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