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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将涨至1700元 保持全省第一
厦门网
2017-05-14 10:16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将涨至1700元 保持全省第一

从7月1日起,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500元调至1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小时16元调至18元。

近日,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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