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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办法 线上复诊可医保即时结算
厦门日报
2020-12-16 08:55

厦门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线上复诊可医保即时结算

【范围】

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

【便利】

患者可享线上复诊、续方、送药上门等服务,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目的】

方便患者,同时分流复诊人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蓉)互联网医疗是最近热门的就医模式,为做好厦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患者在家通过“互联网+”医疗线上复诊可实现医保即时结算,百姓足不出户便可在线复诊、续方、开药、进行医保结算,既安全又便捷。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近日正式出台《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厦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受理范围、基本条件等。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保障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进行线上复诊、续方、医保报销等的需求,分流医院部分复诊人群,大大降低线下就诊开药可能引发的交叉感染风险。

在线结算诊察费药品费等

《办法》指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是指厦门具备“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后,为参保人复诊产生的诊察费、药品费,可按规定实现在线医保结算,执行与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在具备“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进行线上复诊时,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线结算符合规定的诊察费、药品费等。

仅限复诊医疗服务

不过,并非在互联网医院就诊或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所有疾病都能享受医保在线支付结算。“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仅限复诊医疗服务,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才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对这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来说,不用到现场挂号交费、排队就医,就可以享受线上复诊、续方及送药上门等服务,非常便捷。要特别说明的是,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诊疗过程可全程追溯

“互联网+”医疗服务采用线上支付,怎么保障医保卡里的钱的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并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此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还须接入本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确保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并按要求实时传输“互联网+”医疗服务全过程相关数据。

欺诈骗保将被暂停使用该服务

《办法》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线下已有医疗服务延伸到线上。医保部门除了将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外,还将对参保人进行严格监管,如出现欺诈骗保或医保领域其他失信情形的,参保人将可能受到医保部门暂停使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或医保直接结算资格。

另外,定点医疗机构为确保“互联网+”就诊参保人以真实身份就医,必须按规定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还没领取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平台、微信-“我的医保”四个渠道激活领取。目前,厦门已开通10家医院、235家门诊部的扫码就医通道,123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扫码购药渠道,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也可在厦门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所有医保公共服务事项。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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