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黄作平 林弘扬)今年上半年,厦门蹄疾步稳推进高质量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持续强化,交出亮眼的“半程跑”成绩单。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获悉,2021年上半年,厦门市民“钱袋子”更鼓了,三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幅位居全省首位。
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省居首
据抽样调查显示,2021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比2019年上半年名义增长16.9%,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1%。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4647元,名义增长13.8%;经营净收入2579元,名义增长15.8%;财产净收入4461元,名义增长20.1%;转移净收入2506元,名义增长15.8%。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357元
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从收入结构上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576元,名义增长12.4%;经营净收入2443元,名义增长17.2%;财产净收入4709元,名义增长17.9%;转移净收入2630元,名义增长13.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8.6%
抽样调查还显示,2021年上半年,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48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从收入结构上看,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108元,名义增长15.9%;经营净收入4419元,名义增长19.6%;财产净收入1118元,名义增长36.6%;转移净收入840元,名义增长34.0%。
今年上半年厦门人均消费支出20499元
百姓“钱袋子”更鼓了,消费需求也实现有序增长,消费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市民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2049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6.5%,比2019年上半年名义增长11.0%,两年平均名义增长达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