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雪梅 通讯员 刘启国 黄煜)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餐饮服务业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昨日,厦门“月月十五查餐厅”检查了两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上午9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厦门海沧区好中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疫情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据介绍,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一家供校餐饮企业。“该企业在疫情期间落实员工每日晨检与运输车辆消毒记录,总体来说防控做得比较到位。”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蔡瀚森说道。
在新华丰华大餐饮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几个问题,在粗加工和切配区现场蔬菜上有些小虫子在飞,烹饪区自制调味品标签上食用期限未明确标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吴晓波表示,对于商家不规范之处将加强检查指导力度,保障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丰华大餐饮公司在菜品包装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将食品出厂温度设置为70℃-85℃,延长菜品食用时限,确保将热饭菜送到消费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