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疫情发生以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重拳出击,雷霆执法,从快从严查处销售不合格疫情防护产品、未明码标价、违规售药、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各类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第二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食品违法
●餐饮公司未按规定 进行食品留样
9月22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为某定点隔离酒店提供餐食服务的厦门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留样冰箱内的四种菜品留样量均少于125克。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的规定。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超市销售未获 “入厦通行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9月26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旗下超市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有原产国为印度的“喜代美冷冻蟹味鱼柳棒(冷冻鱼糜制品)”20袋和原料产地为挪威的“三文鱼段(冻生制品)”20袋。但该超市未公示上述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厦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消杀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此外,当事人还存在以“菜篮子工程”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口罩等违法行为。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销售不合格防疫产品
●贸易公司销售 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口罩
9月24日上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超市上游口罩供应商——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集美区天马路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库存共27040个某品牌儿童防护口罩,其中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共17170个,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模糊不清及与合格证上日期不相符的共9870个。同时,现场还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5660个。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药品违法
●药店在执业药师 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
9月19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对湖里区围里某药房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了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等处方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9月19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辖区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有两笔阿莫西林销售记录。其中,2021年9月12日16时56分销售阿莫西林2盒,同日19时6分销售阿莫西林1盒,但只做了一次购药登记。该药店工作人员也仅能提供一个阿莫西林的处方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诊所销售过期药品
根据消费者投诉,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9月10日对某诊所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的药品柜上有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价格违法
●连锁药店销售未明码标价口罩
9月24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连锁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28袋“谷幽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规格10个/袋)、9盒“蓝星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规格50个/盒),均未在货架上标注商品的价格。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药店未明码标价并存在价格欺诈
9月22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思明区禾祥东路的某药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同时,当事人在宣传“西洋参”等中药饮片和“感冒灵颗粒”等非处方药的海报上,标注了“优惠价”和高于“优惠价”的“市场指导价”,但无法提供“市场指导价”的相关依据。目前当事人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医药公司虚构原价实施价格欺诈
9月23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后埭溪路的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有三七、西洋参、铁皮石斛三款产品正在进行促销活动,其中三七的标签上标有“现价:0.3元,原价1.00元”等字样,西洋参的标签上标有“现价1.2元,原价2元”等字样,铁皮石斛的标签上标有“原价300元,现价190元”等字样。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三款产品标签上的“原价”的依据,被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超市销售大米标示“阴阳价”
根据群众投诉,集美区市场监管局9月25日对集美区珩山一里的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销售的某款大米标示价格为2.38元/斤,实际结算价格为2.6元/斤。该局当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雪松 李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