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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贸片区再加码再加力 出台七条扶持措施
厦门日报
2021-10-08 08:42

日前,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在全面落实厦门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出台7条措施,再加码、再加力帮扶区内企业纾困减负。

措施支持区内企业提前兑现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已出台的政策,允许企业将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申请兑现时间前移。

在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方面,对区内重点平台内小微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1%年化利率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上述贷款的发放主体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我市商业银行、证券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

在用电方面,管委会对片区重点平台内企业,给予2021年9-11月实际支付电费的50%补贴。

此外,管委会还延期执行到期扶持政策,对部分产业、重点平台享受现有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延期执行至2022年3月31日。在递延考核期限方面,对片区现有产业扶持政策(一企一策、一次性补助等除外),与税收、营收等指标挂钩的,考核期限给予递延2个月。

“不见面”办理各审批事项。自贸委承办的省级行政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以“不见面”网上办理方式进行。

同时,片区还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导致无法按期履约而发生合同等方面纠纷的,给予诉讼费用50%的补助,每个案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厦门日报记者 崔昊 蔡绵绵 通讯员 叶欣)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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