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赖晓花)记者从市交通局运输中心了解到,自12月1日起,厦门全面推广应用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目前,厦门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等,完成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申领电子证照。
记者了解到,全面启用电子证照后,原则上不再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证IC卡证照。原有纸质证照和IC卡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市交通局运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厦门现已颁发16万张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占全市道路运输实体证照一半以上,“此次率先试点,将极大提升厦门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办事便利度,同步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另一本重要证书——道路运输证,自今年6月26日开始启用电子证照。市交通局审批服务窗口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前已生成道路运输行业电子证照23.92万本,占有效期内实体证照总量的76.53%。
市交通局运输中心表示,自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全面启用后,该中心有序指导各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主动申领相关证件的电子证照。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将优先查验电子证照,对于出示电子证照的持证人,不再查验其纸质证照或IC卡证照。此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也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