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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参保指引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保
厦门晚报
2024-01-1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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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兰云丝)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在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指引。无论是否厦门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4年,在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最低每月842.4元,全年最低缴费10108.8元。计算公式为每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分7档,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在每月4212元至21060元之间选择。缴费费率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我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或通过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渠道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月缴费,允许每年12月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纳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请关注厦门税务有关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缴费业务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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