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通讯员 厦公宣)《厦门经济特区禁毒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将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以特区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标志着厦门毒品治理现代化法治水平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规定》落实毒品“种、制、贩、吸”全链条禁止的总体工作方针,确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优化政府部门职权划分,提升工作合力;明确政府、社会、个人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规定》都有哪些内容、特色亮点?昨日,厦门市禁毒委员会、厦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规定》相关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1
突出社会协同共治
针对毒品治理工作具有覆盖面广、流动性强、环节众多等特点,《规定》突出社会共治,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事项委托、购买服务、提供场所或者资金等方式,引导、培育、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开展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戒毒康复、心理干预、就业技能培训等禁毒有关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参与毒品治理相关工作。
亮点2
即时配送、仓储企业不履行禁毒义务将面临处罚
《规定》明确了监管责任,要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制毒物品专项督查、可疑交易实地核查、制毒原料来源倒查,定期开展制毒物品清理整顿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专项治理。《规定》还在全省率先提出,对尚未列入管制目录,但具有成瘾性且易被滥用的或者可能用于制造毒品的物质,例如“笑气”、美托咪酯等,市禁毒委员会应当统筹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编制禁毒监控物质清单,加强监测和预警,填补了现有毒品监管体系的漏洞。
与此同时,《规定》还将即时配送行业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对涉毒可疑情况的报告与配合处置的义务,解决了目前即时配送服务方面的监管真空。《规定》明确,即时配送、仓储企业违反本规定,不履行禁毒义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快递企业的管理规定予以处罚。《规定》指明,利用核磁共振波谱仪开展化合物分子结构检测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实名登记送检人信息、没有及时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亮点3
自愿戒毒人员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规定》在创新戒毒管理与服务方式上,明确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风险分类评估管理制度,并对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连续三年被评估为低风险的人员,可以不再采取动态管控措施。为确保吸毒成瘾自愿戒毒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规定》要求区禁毒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自愿戒毒人员生活状况调查,协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医疗救助、生活保障、就业扶持、心理辅导等帮扶措施,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