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昨日,今年厦门市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进行公开摇号。随着市民申请户代表按下摇号按钮,两批次“申请人顺序号”全部产生,第一批、第二批分别有600户、700户申请户纳入受理范围,确定了选房顺序。
摇号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部分意向登记代表与公证人员、新闻媒体都到现场监督摇号过程。
据悉,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安排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600套,均为二房型,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厦门保障性租赁房二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摇号后,意向登记申请家庭纳入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600号的申请家庭。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安排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700套,均为三房型,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厦门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摇号后,意向登记申请家庭纳入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700号的申请家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可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参与常态化申请,此次2个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提醒
请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
其中第一批次的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第二批次的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受理手续办理 可参考《办事指南》
申请家庭可在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为方便申请家庭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针对该两批次编制了《办事指南》,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或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进入受理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手续的,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