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吴海奎)共享单车停在白框,其他非机动车停在蓝框;人行道小于3米的不宜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昨日,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时表示,《厦门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设置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台以来,全市各相关单位已累计设置了超2万个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公共停放区,有效方便市民群众规范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前几年,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激增,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带来无序停放等问题。2022年,市市政园林局牵头编制了《指引》,并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先后开展8次现场调研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指引》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推广非机动车“共享停白框、自有停蓝框”的专属车位理念。2023年6月以来,市市政园林局将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整治列入市对区的市政设施专项考核中,每月组织第三方考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进一步推动《指引》落实。
厦门还持续优化非机动车出行条件,推动绿色低碳出行便利化、常态化。2023年排查整治非机动车道安全隐患4万多处;完成既有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改造续建项目14个,累计19.76公里;完成新建道路配套慢行系统的续建项目62个,累计107.9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