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 通讯员 郑朝旭)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1-4月,厦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达110.73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6.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据分析,社会用电量的增长量,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平稳向好态势。
分用途看,1-4月,全市生产性用电量88.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生活性用电量2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分产业看,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3.1%,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8%。
从行业类别看,全市工业用电量57.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8%;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达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达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金融业用电量0.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3.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 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