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颖娴)昨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政策自2024年5月22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与之前政策相比,本次政策将进一步降低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增强购房能力。其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下调至15%,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