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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供校集体配餐食安管理有了团体标准
厦门晚报
2024-07-24 15:14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实习生 姚怡茜)学生用餐安全,不仅是家长、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近日发布《供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该标准对供校集体配餐企业及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全面而细致的要求。

此次发布的《规范》结合厦门供校集体配餐现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以及对食品安全管理评价的相关要求,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文献资料提炼值得借鉴的经验,形成满足市民更高要求的食品安全团体标准。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供校集体配餐经营企业(简称“配餐单位”)在选址布局与建筑要求、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备设施配备、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此外,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膳食加工过程中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应由有资质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需加强对配餐单位的膳食交接、陪餐制度、投诉处理及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规范》的发布便于配餐单位、学校和监管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参照执行,有助于提升厦门供校集体配餐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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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方面 《规范》要求配餐单位选址远离污染源,选在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远离易受污染的区域,距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粪坑等污染源30米以上,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布局方面,规范明确区分食品处理区和辅助区,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设施配备方面 配餐单位应配备能正常运转的设备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等功能,有废弃物存放点。

食材采购方面 严禁采购高风险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用盐,鼓励优先采购获得“鹭品”认证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原料,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使用,例如蔬菜要经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禽蛋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畜禽肉类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呈阴性。

餐厨用具消毒方面 《规范》明确指出,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液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记录;采用热力消毒的,应做好温度、时间监控及记录。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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