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住建局获悉,2023年,全市建成并投用6424个公共停车泊位;2024年,继续推进公共停车泊位建设,计划建成2500个,目前已完成3782个。
据悉,为了鼓励社会主体申请建设停车设施,2023年,市住建局会同6家单位修订出台《关于做好社会主体申请建设停车设施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修订版)》,明确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筑区划业主、非住宅用房所有人,申请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停车设施。截至2024年8月,我市已建成使用多个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停车设施,缓解了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根据此前出台的《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到2025年,我市计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推动建设5处大型P+R换乘停车场,并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等,投用15处具有公交换乘、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等功能的城市交通“微枢纽”等。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