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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购房开始接受申请
海峡导报
2025-02-08 10:14

东南网2月8日讯(海峡导报 张艳峰)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告,自2月5日上午8时起正式受理市直管公有住房购房申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包含两类:一是1999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分配并确权的公有住房;二是2000年1月1日(含)后因城市拆迁、危房调换、侨房退管等政策取得且完成确权的公有住房。需特别注意的是,廉租住房、周转房、历史风貌或文物保护建筑、经鉴定属危险房屋以及列入征收公告范围等特殊性质房屋不列入本次出售范围。

此次购房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须为与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订有效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已全额缴清所承租房屋租金;已婚申请人需夫妻双方共同申报。市住建局特别提醒,存在违规转租、欠缴租金等行为将直接影响购房资格审核。

为方便群众办理,市住建局推出“线上预约+线下办理”服务模式。申请人可通过“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房出售”服务模块完成实名认证及预约办理时段。成功预约后,需持身份证件、户口簿、租赁合同、婚姻证明等全套申请材料,按约定时间前往安居集团一楼客户服务大厅(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现场办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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