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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 符合条件可申请省级资助
海峡导报
2025-02-28 14:49

东南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需要资金支持吗?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可获得一定的资金扶持。

项目申报人在4月2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网 址 :https://www.fj99.org.cn/bys/),点击“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提醒

项目申报人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1.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3.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4.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5.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三、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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