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自己种植在山上的巨尾桉,由于数量较大,最终领了刑罚。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1日,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罚金25000元。
许某是龙海市程溪镇的村民。2008年,许某在奎坑社大麦泉山上种植了一大片巨尾桉树木,想赚点钱。2015年2月4日早上,许某发现有的树得病了,长了虫子。为了减少损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雇请5个工人将16亩多(立木材积为47立方米)的巨尾桉砍掉,在将树木运到一木材加工厂欲卖掉时,被群众举报。许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了,主动到龙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