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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现奇葩裁定书:法官失误 原告变成了被告
2015-08-27 08:04
海峡导报

漳州现奇葩裁定书:法官失误 原告变成被告

民事裁定书本是很严肃的司法文书,可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芝山法庭出具的一份民事裁定书闹起了“乌龙”,原告竟写成了被告。

据了解,芗城区法院得知后非常重视,及时作出了裁定更正。该院有关负责人说,法官每人每年要办三四百件案子,工作量大,请公众理解。

裁定书里,原告变成被告

王国民经营一家饲料店,被同村村民王某强拖欠30.3万元饲料款,多次催讨未果。2014年1月26日,被告出具了一张欠条给他。今年7月26日,他成功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

7月27日,他收到由芗城法院芝山法庭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导报记者看到,这份裁定书对被告做出了冻结裁定,即冻结被告所有的一辆汽车抵押登记及买卖等过户手续,并冻结被告在漳州农商银行的存款250000元,冻结期2年。

不过,在裁定结果中,被告竟写成了王国民,且有2处。

王国民还质疑,芗城区法院未及时对被告财产执行冻结,导致被告4天后将车子变更至他人名下,恶意转移财产。

已出裁定,可以进行补正

对此,芗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这个案件,法院得知后非常重视。裁定书出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对裁定予以补正。7月28日,负责法官发现错误后,就及时作出裁定更正,这并不影响整个案件的审判。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有存在执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问题,法院将采用专门程序进行审查。“另外,在保全过程中,被告将财产秘密转移,目前车子财产虽没了,但法院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查控被告人的其他财产。”该负责人说,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抓紧审理案件,抓紧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执行,原告才能拿回欠款。

办案太多,法官难免会犯错

据了解,目前芗城法院一年办1万多个案件,40多个法官,平均每人每年要办三四百个案件。该负责人坦承,法官天天接触这些案件,难免会麻木,甚至连百姓认为很简单的问题,也可能出错。“我们经常教育干警,要换位思考,更多地站在百姓角度思考问题、处理问题。”他说,法官做错,肯定要纠正;法院每个月进行案件评查,发现问题马上调查,纪检也会监察、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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