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30日讯 去年6月6日晚上10点左右,杨某与三名同伙酒后闲逛到漳州市胜利公园,百无聊赖之际,想到去KTV唱歌,但手头拮据。见公园僻静处男子王某正独自一人转悠,四人一下朝王某围了上去,威胁加暴力并使,强行把王某一部酷派手机抢走,而后又搜得8.5元,结果这点钱也被杨某他们搜刮走了。
王某见对方以多欺少,不敢任何反抗,事后他赶忙跑到路边保安岗亭报了警。警方调取监控,立即锁定了有犯罪前科的杨某,而其他三人仍在逃。杨某被抓获归案后,供述他们把手机分赃后,自己不过分了100元。
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杨某以抢劫罪被芗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海都记者 吴芳 陈青松 通讯员 真坚 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