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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3次入户盗窃赃物不超160元 获刑半年罚款1000元
2015-11-19 09:56
海峡都市报

 三次入室盗窃,偷到生活用品 赃物不超160元 他被拘役半年

闽南网11月19日讯 生活拮据,葛某萌生入户盗窃的念头。

经鉴定,葛某三次入户盗窃的赃物,如沐浴露、排插等生活用品,价值不到160元。经漳州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芗城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葛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葛某是安徽省颍上县人,到漳州打工多年,但生活一直不宽裕。今年5月25日下午5点多,他在芗城大同路一小区内溜达,正好撞见王某出门,忘记锁门,葛某随后推门而入,翻遍房内能找的东西,却没有发现值钱的,最后他盗走一个电动剃须刀。

而后,葛某便盯上该小区,又让他意外发现,与王某同栋的租户林某习惯把房门钥匙藏在窗台上。于是,葛某先后两次趁林某不在,闯进林某家中,但还是找不到值钱物。于是,心有不甘的葛某,先后偷走了林某的一瓶沐浴露、一个排插,甚至连米、油也不放过。

直至,细心的林某发现东西屡屡不见,报警后,葛某被抓。(海都记者 吴芳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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