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5日讯 就因为自己的电动车车牌号带有3个8,漳州市民王先生无缘无故遭群殴。
去年8月29日凌晨0点多,在芗城区延安北路上,张某同朋友从KTV出来,都带着一身酒气,正欲骑摩托车回去时,见路人王先生等三人骑着电动车路过,电动车牌号竟是888。随后,张某等提议追逐王先生三人寻求刺激。在延安北路与漳响路交叉口,王先生和朋友们被张某军一众共8人(均另案处理)围殴。
经法医鉴定,王先生的左枕部见头皮缝合创口,左前臂下端外侧见皮肤缝合创口,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王先生的另外两位朋友也受轻伤。
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张某以犯寻衅滋事罪,被芗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海都记者 吴芳 通讯员 真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