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万元买越南女子当老婆,为防止她“出走”,带其到外地打工,该女子逃跑向群众求助而获救。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6日,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
家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杨某向亲戚借钱,于4月3日在云南省广南县五珠乡燕山村,以5万元购买了一名被拐卖到中国的越南籍妇女为妻,后将她带到龙海市颜厝镇丹州村林子祥锡箔加工厂务工。为防止她逃跑,杨某随身跟踪,即务工时带着,没上班时,她走到哪就跟到哪。
期间,该越南籍妇女曾逃跑过一次,但没成功。5月2日,该越南籍妇女终于逃脱,逃至一户人家,热心人张某将其收留,由于听不懂她说的话,遂将她写的字条发在微信朋友圈求教,微友说这是求救信,张某就报警。警察带着该名越南籍妇女到加工厂,一夜连砸辆小车辨认并抓获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