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抢走项链后,一边追赶一边给丈夫打电话,在夫妻俩的“合围”下,最终将抢匪抓获。经漳州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3日,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1000元。
7月6日10时许,蔡某骑着电动车,逛到浮宫镇镇区时,“看中”了正在骑车的刘某脖子上的金项链,便心生歹意,一路骑车尾随其到村道中。见四下无人,蔡某便骑车迅速接近,趁刘某不备抢走其金项链。
被抢后,刘某拼命追赶,无奈蔡某骑车往国道上逃窜。刘某赶紧打电话给丈夫杨某某。杨某某叫上亲戚,终于在龙海白水镇楼埭村村口,将蔡某堵截后并报警。
随后,公安民警从蔡某身上查获刘某被抢走的金项链,经鉴定,价值215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