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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摩的司机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乘客 因5元车费
2015-12-11 09:04
海峡导报

摩的司机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乘客 因5元车费

双方原本说好6元车费,由于改了目的地,摩的司机讨要15元,但乘客只给10元。于是摩的司机用随身携带的2把匕首将乘客刺伤,幸好附近的群众勇敢夺下他手中的匕首,才没有酿成大祸。

就为了这区区5元钱,乘客受伤入院,而摩的司机也进了看守所。

9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摩的司机刘某泽。

事发 两男子路边打架

11月8日中午12时许,龙海市颜厝镇田址村一小卖部附近,一辆公交车刚停下,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乘客准备上车,突然身后冲上来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手持匕首向他刺去。

受伤的白衣男子转身与持刀男子搏斗,并不停地喊“救命”。

正在小卖部里的年轻男子杨先生看到了整个过程,但他并不清楚两人为何打架,“看到有人持刀行凶,我赶紧上前,把黑衣男子手中的刀夺下”。

没想到,黑衣男子又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想再次行凶。幸好,在附近群众的合力下,黑衣男子的第二把匕首也被群众夺走了。

很快,得到消息的龙海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将黑衣男子制服,并将受伤的白衣男子送医院治疗。

事因 就因为5元钱车费

经查,黑衣男子名叫刘某泽,今年37岁,贵州人,是一名摩的司机。白衣男子黄某明,46岁,漳浦县人。

据黄某明介绍,事发当日,他在漳州市区第三医院门口,雇了一辆摩的要去客运中心站,想坐车去龙海石码,双方谈好了价钱6元钱。

摩托车行驶一半时,刘某泽告诉黄某明说,要去石码,在颜厝镇搭车更近,于是将黄某明载到颜厝田址村附近。

下车后,刘某泽向黄某明索要15元车费,但黄某明觉得太贵,于是就掏了10元钱给刘某泽。此时,刚好过来一辆往石码的公交车,黄某明准备上车。

就在这时,刘某泽跳下摩托车,并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朝黄某明刺去。

进展 行凶者被批捕

刘某泽交代说,他身上携带2把匕首是防身用。

经法医鉴定,黄某明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当天,龙海警方先将刘某泽处以行政拘留。11月18日,转刑事拘留。

12月9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泽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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