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赖艳玲)受春节因素影响,今年2月,漳州市辖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为100.3,比1月份上涨0.3%;1-2月漳州市辖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4%。
食品价格仍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增加,2月,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2月,鲜菜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比上月下降14.7%。受鲜菜价格下降影响,鲜菌价格比上月下降5.8%。春节期间,政府平价措施力度加大,2月猪肉价格出现下降行情,比上月下降6.4%。春节期间水产品价格上涨明显,总体比上月上涨11.3%,其中虾蟹类、海水鱼等水产品需求增加,价格分别比上月上涨26.6%、14.6%。禽肉、蛋类价格有所上涨,分别比上月上涨5.8%、0.6%。粮食、食用油价格较为稳定,鲜果价格比上月小幅上涨2.1%。
与上月比,交通通信、食品烟酒等八大类商品价格整体呈小幅上涨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