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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文区调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
海峡导报
2021-07-01 08:51

近日,龙文区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的通知》,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调整为每人每年固定补助180元,享受补助的对象必须界定为农村户口。

农村户口即户籍所在地为朝阳街道恒坑村、桥头村、西洋村、流岗村、书厅村、石井村,郭坑镇院后村、篁卿村、扶摇村等13个村(场)。村改社区单位中,从改为社区起五年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继续享受,五年后停止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手术并发症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个人缴费部分仍全额补助。

保留城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年满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奖励、手术并发症扶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法定政策奖励、农村二女户和独女户中考加5分等项目。

取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扶对象起始年龄提前5年”项目,原已享受该政策的对象同步取消。(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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