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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方案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闽南日报
2021-12-09 14:41

漳州出台方案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便群众

将实行错时办公中午一点也能办事

日前,漳州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持续优化提升,用标准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错峰出行、错时办公,方便群众●全面落实“马上就办”,建立审批事项否决逐级快速上报机制●大力简化办事材料,确有必要留存复印件的,由窗口办事人员复印留

坚持“三大原则”

坚持一口受理、应进必进原则

除经市政府批准外,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关组织(以下统称“进驻单位”)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以及和市级事项有联办关系、进驻后能避免让群众“两地跑”的区级事项,均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共交通、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件量较少的部门可委托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相关事项,按综合窗口管理规定及时响应办理。

坚持充分授权、规范运行原则

进驻单位要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对窗口100%授权,实行“一名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履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签印”的审批模式。窗口负责人根据主要领导的充分授权,在窗口全面代行管理职权,协助中心管理机构加强对窗口运行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审批办结相关事项,不得“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坚持深化改革、高效便民原则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章审批、超时默认、默认追责”制度。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办理依据等内容。新市行政服务中心投用后,实行“朝九晚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工作制,错峰出行、错时办公,方便群众。

突出“三大重点”

突出马上办标准化

全面落实“马上就办”,建立审批事项否决逐级快速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受责任、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等制度。推进审批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聚焦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管理,建设“漳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确保线上线下标准规范统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推动“全程服务、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当日协调”,实行代办窗口专人专项服务。

突出智能化便利化

建设智慧服务大厅,构建多级联动、规范透明、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开辟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持续深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设立线上通办专区、线下通办专窗;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推广电子保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便捷服务大厅,按照“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的要求,合理布局窗口,科学划分功能区;将企业群众确需、急需的事项纳入“一件事”服务,推动流程优化再造,变“群众跑腿”为“一件事”关联部门的内部推送、流转。建设温馨服务大厅,设立各类便民服务区;大力简化办事材料,确有必要留存复印件的,取消向公众收取,改由窗口办事人员复印留。

突出品牌化特色化

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平台,在推动机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评价渠道,提高主动评价率;落实差评件管理,通过差评调查回访主动查找服务薄弱环节,打通痛点、堵点;加强台胞台商服务窗口管理,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制,搭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台胞办事、台商投资便利化。(闽南日报记者 苏奕斌)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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