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林少金,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漳州市“十四五”生态市建设专项规划》,审议《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初审)、《漳州市革命遗址旧址保护办法(草案修改稿)》(二审)。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议案。(记者 黄妍婷)